我院学生一支部组织学习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

来源:人文学院 作者:文/王太丰 施文彤 秦毅 黎月梅 白弋可 陈存根 图/施文彤编辑:何冠丹时间:2019-07-01点击数:

5月20日,人文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在2-423会议室组织学习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,参会人员为学生一支部书记张承朋、一支部党员。

会上,张书记宣读了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组织工作条例》)的基本内容,并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深入学习。《组织工作条例》对“党组织的设置、党组织的职责、纪律检查工作、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、干部和人才工作、思想政治工作、党组织对群众组织的领导”等内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,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、实践创新、制度创新的最新成果,吸收了各地各高等学校党的建设的新经验,是高等学校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。《组织工作条例》要求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。

会议要求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,深刻领会《组织工作条例》的精神实质,积极营造学习贯彻《组织工作条例》的良好氛围,按照《组织工作条例》的要求,创新思路和方法,积极开展党的建设各项工作,不断提高我院学生第一党支部标准化建设的质量和水平。



张承朋书记组织学习高校基层条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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